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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2010年的取保候审,警察每年春节前都通知去交罚金4/5年了

 01-20 20:31  悬赏 0  发布者:16311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5)
一朋友2010年在淘/宝卖了几台山寨电脑(共计20台卖掉几台没收10几台),被拘留后办理的取保候审,名义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被检/察院退回,办案单位的警/察每年过年前都联系要求交罚/金(交到一个跨区的工商所,说他朋友是所长),从2010年12月份到现在这事情都快过去四五年了,因朋友家人重病花去了所有积蓄还欠几十万的债务,我朋友该怎么办呢? 取保候审有时间限制吗?2010年的1年期满后也没接到取消通知。
问题补充:
该电脑在淘宝销售的价格是1450元/台,共计进货20台,销售1台,送人1台,剩下18台北没收了,被邻居举报的,这是2010年的事情,当年就取保候审了,期满后没任何消息,都过去四五年了.现在来要求交罚金而且是交到办案警察朋友任职所长的工商所(跨区),很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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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21日 19时28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其次,如果当时您朋友已经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那么取保候审期满后,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应当是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因此,您朋友不必担心。

    最后,对方的上述行为很可能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勒索,因此,您不用理会,建议您朋友保留好相关证据凭证,如果对方一旦继续要求,可以到纪委、检察院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追问:

凌律师您好, 我朋友今天去公安局经侦科了,办案警察说家庭条件困难,考虑给予一定的减免,不用交5万罚金,交1万块此事就此结束(这1万块要求下周之内交到他朋友任职所长的工商所),这事情都过去四五年了,是否可以坚决拒绝不交?谢谢您

回答:

您好,您可以要求出具交的理由是什么,必须是书面的,否则不予理睬。对方主张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此,如果拿不出书面依据,可以坚决不交,如果为难您朋友,可以投诉,如果满意,还望采纳,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热情,非常专业,朋友一样的大哥,很值得信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0 20:36
咨询下公安机关案件进展,可以来电详谈
追问:

律师哥哥,这是2010年的事情,当年就取保候审了,期满后没任何消息,现在咨询公安案件进展合适吗?都过去四五年了,而且是淘宝销售的,那淘宝店铺也早就不在了。

回复时间: 2015-01-20 20:40
咨询下公安部门的
回复时间: 2015-01-20 21:01
你好,咨询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5-01-20 21:06
建议咨询办案机关
回复时间: 2015-01-20 21:39
咨询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5-01-20 22:03
你好,需要向警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如果已经结案,警方无权再要求缴纳保证金
回复时间: 2015-01-20 23:15
建议咨询公安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1-21 08:42
您好,建议咨询办案机关
回复时间: 2015-01-21 09:05
您好,建议您咨询公安部门,是否结案。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1-21 09:09
建议电话联系,根据案件情况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5-01-21 13:20
建议咨询办案的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5-01-21 13:43
当时拘留公安部门对事情的基本情况有记录的,建议及时咨询公安部门了解情况。
回复时间: 2015-01-21 16:32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所以符合条件的取保候审是需要交纳保证金的,缴纳之后就不存在每年缴纳的情形,你朋友的情形是存在问题的。

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
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
,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你朋友的已经取保候审完毕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处罚情形,如果需要受罚的,必须有书面的理由。否则您可以拒交。

再者,工商部门负责的是工商企业信息。登记。市场行为。个人与之相关的犯罪处罚,没有任何关系。事实应当被明确。

最后,我建议您朋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工商所明确受罚的事实和理由,要求工商部门明确答复。公安部门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办案民警应该寻根问底的追问。如果没有答复或者答复不明的,等待处罚行为做出后,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律师的,专业委托就可。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回复时间: 2015-01-21 18:09
1、取保候审期满,没有通知就是没有事了;2、办案单位找你,可以不予理睬;已经给付的罚金要求给付收据,然后向纪检、监察或者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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