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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做

河南-新乡 01-06 12:22  悬赏 0  发布者:贾航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退伍后分到一家国企上班五年了,去年企业改制了,今年十月我在家不小心摔伤,请病假在家养病,单位什么也不给我发,还叫我自己往厂里补交病假期间的保险钱,还说在不交就把我的保险停了,我和厂老板谈了劳动法。他不讲理说现在是我买的厂了,我就是这样。我想去告他但考虑到我爱人和我姐姐也在厂里上班,怕他在工作中找你毛病或整你。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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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8 14:15
法律只规定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你的两难处境只能自己决定如何办。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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