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晓航  北京孟宪辉  王皓  李开宏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

广东-揭阳 01-06 17:48  悬赏 0  发布者:VxH6003 回答:(2)
2008年2月,陈某、朱某邀请王某在酒店七楼房间赌博。期间,陈某、朱某以王某在赌博时做手脚为由,采取拳头击打王某脸部、用水果 *** 威胁等方法,要王某归还赌博时应得的赌资,并扬言“钞票还不出来,别想走出房间。”正当在场的张某同陈某、朱某商量调解时,王某从七楼窗户跳出,坠地死亡。请问:陈某、朱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话 要哪哪几个方面来进行辩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6 17:58
刑事案子非律师不能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1-06 18:57
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制定辩护方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5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7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