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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对方全责不赔付

山东-青岛 01-23 14:07  悬赏 0  发布者:hlhapp…… 给我留言  回答:(6)
事故对方全责,4s定损我方修车费2万,对方只有强制险,说没钱给我们修车,请问我们是到法院起诉还是找我们保险公司代为追偿?听说起诉需要物价局给我们车辆定损的证明,4s店的不能用,那我们去物价局提定损申请需要对方同去签字物价局才能给定损吗?代为追偿是我方保险公司一次性把2万都付给我们吗?起诉的话,如果我方胜诉能保证对方一定能把费用赔付给我们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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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3 16:18
你好,找保险公司代偿,一般也需要起诉,列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如果对于车损无法统一,法院有可能会委托物价部门评估。
回复时间: 2015-01-23 14:10
这是不对的
回复时间: 2015-01-23 14:16
你好,只能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5-01-23 14:50
可以起诉索赔,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1-23 16:14
你好,首先保险公司不会给你都赔付的,你应该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不存在代位追偿的问题,另4S店的发票及维修清单可以直接使用,不必去做定损。
如需委托律师,欢迎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5-01-25 09:44
有的保险公司可以签个协议就可以为你代为追偿,先赔偿你,然后保险公司再起诉对方,可以先问问你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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