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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吉林-延边 01-07 14:08  悬赏 10  发布者:dong4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该怎么办
我于1982年11月应征入伍,1986年12月复员。
   1987年—2000年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工作。(工人、代课教师、干事、秘书)  2000年11月18日,我从敦化市人才市场看到了“吉林省敦化石油支公司诚聘秘书”的信息。我应聘成功,该公司要求我把工资关系及档案、干部调动手续、党员档案等一切劳资材料都办理过来,并给我开了调令(现调令在大石头林业局档案室存档)。    如果不是给我开调令,我也不会把关系带来,他们用欺诈的手段骗取了我的劳动成果,却把我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干部整成了无业游民。
我于2000年11月12日来到敦化石油支公司上班。谁知一上班就让我签订了月支付工资550元一年的不合理短期合同。并且我的档案由我个人保管,劳动关系也没给转移,只是把我的组织关系留下了。结果一年后,公司还是以精简没有秘书岗位为由,让我回家了。并且公司也没有给我缴纳合同里签订缴纳的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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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13:40
如果你一直在找对方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期间没有主张过权利,那已经过仲裁或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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