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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05年我借了两万块钱给朋友,之前 是按月利率百分之五收取利息的

广东 01-26 17:36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05年我借了两万块钱给朋友,之前 是按月利率百分之五收取利息的,但付了一段时间利息后朋友无法付利息所以就将利息转为本金,07年朋友因病去世后几天由他的两个儿子将借款人改为他儿子的名字,并写明在两年内归还所有欠款,两年内将不再收取任何利息,但办完丧事后他们一家人都出去打工去了,这些年一直都没回来过,13年他们房子拆迁(房子是公家的:)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回来,都由他家亲戚代办,我们将他家的财产分割后用于抵债4000元,,当时他家亲戚有打电话通知其本人,我想知道剩下的钱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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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6 17:45
一,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二,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四,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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