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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新鉴定的结论仍不服怎么办?

山东-聊城 01-28 17:22  悬赏 0  发布者:HLJ6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4年11月17日被人打伤住院,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蛛网膜下腔出血。经法医鉴定后,认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不成立,鉴定为轻微伤,我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仍为轻微伤。我不服,因为我在县医院、市医院、省立医院都做过检查,各级专家都说是蛛网膜下腔出血,为什么法医不认定?县公安局法医也曾经带着我的CT片子(包括11月17、18、19、25日的)去省立医院会诊,但是起关键作用的12月6日的片子没带,所以省立医院专家得出“阅11月17、18、19、25日的CT片……或是出血或是变异,建议1-3月后复查”的结论。看到这个会诊报告后,我又带上12月6日的CT片和其他片子,也去了省立医院会诊,结果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符合蛛网膜下腔出血好转”。这是我对县公安局不服的地方。此后我又向市级公安局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2个月后,市公安局法医让我进行了复查,拿到我的CT片子后,在根本没有与以前的片子作对比的情况下,便下结论“还是没大变化,回去找你们县法医吧”,连鉴定结果也不给我下,我是到公安局信访科去过后,他才答应给我出鉴定结果,仍然是轻微伤。另外打人方在公安局有关系,打架时就曾叫嚣“我姑父在公安局,你能把我怎么样”,他在到处活动。已经重新鉴定了,派出所也不再给我出什么手续,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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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28 22:36
尽快催促出具重新鉴定结论吧。
追问:

重新鉴定结论已经出了,还是轻微伤,我想去省公安厅再做鉴定,但是派出所不再出委托书,我该怎么办呢?

回答:

一般只会给予一次重新鉴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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