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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担保问题

河南-信阳 01-29 01:01  悬赏 0  发布者:Mars19…… 给我留言  回答:(3)
关于借款担保问题
    我有两个朋友A和B。朋友A是做房产生意的。朋友B有点小钱,经常往外放贷款。所以我出于好意就介绍A、B两人认识,且A向B借钱20万,我做的担保。但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及担保时效。仅说明了月利息2分,利息半年一付。
    可朋友A因最近房产市场较疲软,半年付息期也已经超过2个月,现在A无力付息及归还本金。但A有数套新房。
    最近屡屡市场资金链断裂的原因,我担心A会因市场原因破产,所以想让A转给B一套新房(新房的市场价值大于B的本金及利息)。这个办法A也同意了,可B坚决不同意,非得要现金。现在B一直找我要钱。
    我和A、B两人的关系平时也挺不错的,本是出于好意介绍两人认识,为A、B两人提供便利。我从中并没有一点获利。做了好事,反而弄的自己一身麻烦。
    请问各位大大,我改怎么办?如何规避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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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9 09:56
1.如果您是一般保证,那么在B向A起诉要求还款之前,您是不必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连带保证,还款期限到期后6个月内B不起诉找您要钱的,担保时效过了,不必偿还。2.另外一个办法,既然B不要房子要现金,那么可以让A拿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把贷款用于还现金给B,可以缓上几个月再还钱给银行。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1-29 09:36
你好,建议你朋友及时还款。
回复时间: 2015-01-29 10:24
你好!没有注明担保方式的一般都是连带责任,建议您及时与A协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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