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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河北-廊坊 01-30 16:43  悬赏 0  发布者:太白九鼎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妻子无故就提出离婚,并直接搬走,我们俩人名下有一套正在按揭的房产,她经营了一家宠物用品店,一开始说房产给我,但是名字是她的,我觉得以后过户会很麻烦,就提出房产给她,她给一次性给我10万块钱补偿,但是她又说没钱,说要把房子赔五万卖掉,我不同意,因为是她突然提出来的离婚,我一直不同意离,为了这个处理这个事我工作也辞职了,而我争取了一段时间后她还坚持,并自己租了房子搬走,我想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走到对簿公堂那一步的话,一般法院会怎么判决,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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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30 16:57
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追问:

那我们会涉及到哪方面的分割呢,我想要房子,或经济补偿,如果对方不配合我需要怎么做。

回答:

房子是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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