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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汉中勉县,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在17号发生车祸,左脚第二个指头骨折

陕西-汉中 01-30 17:05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汉中勉县,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在17号发生车祸,左脚第二个指头骨折,当时肇事者将人送到医院看病,当时没有报警,现在他们不给医院缴费了,也不解决,我现在报警还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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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30 17:51
你好,及时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1-30 20:58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弟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5-01-30 22:36
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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