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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故意伤害案迟迟不能得到解决

四川-雅安 01-31 01:24  悬赏 0  发布者:李家第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14年4月25日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伤,其伤口达五处之多。
一;右手手掌虎口出贯穿伤,伤其神经、肌腱。                       二;无名指则部分肌腱残缺。                                       三;左胸腔伤肋骨以及肺部导致轻微血胸。
四;右腿大腿处刺伤。
五;肚子右下处刺伤。
伤口长度共15厘米之多,伤情经受案派出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于2014年7月立为刑事公诉案件,时至今日2015年1月底都未被侦破案件,派出所给出理由为4位嫌疑人已有3人到案,还有一位嫌疑人未到案,未到案的则是持刀人,这种说法已有两个月之多。之前到受案派出所质询,给的回答都不一致,且有言语攻击行为,对受害本人大吼大叫。已让本人对派出所行为有些惧怕,对法律公正已有偏见。
在此征求广大好心人士指点道路,助本人早日得到公正。
案件经过;本人与王某于2014年4月25日傍晚在某门市店内被一名女性叫来三名男性殴打本人与王某,其中一名男性用刀把本人刺伤,冲突原因为王某与这名女性合作出现经济纠纷,而本人则是局外人,给王某打工的伙计,没有一点关系。刺本人的原因只是本人叫了那名女性一声美女,刺伤本人后王某提出马上带本人到医院急救,但遭到那名女性的拒绝,十余分钟后4名嫌疑人打电话叫来一辆出租车在店门外等候,并且将本人于王某锁在店内,他们则乘坐叫来的那辆出租车离开,本人与王某在店内挣扎几分钟后终于将店门打开,走出店内王某上前方叫车,本人带着垂危的身体跟着王某的后面步行了几百米才乘坐上了出租车去到医院得到救治。
大致经过就是这样,麻烦各位好心人士的帮助。
附加疑问;现在伤情鉴定已在派出所立案,本人能不能在要求重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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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31 08:50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可以申请提出重新做伤残鉴定的请求。
我的补充: 2015-01-31 11:03
你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5-01-31 09:28
可以申请提出重新做伤残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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