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平  王远洋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过户个税要交多少,急急急

河北 01-10 15:15  悬赏 5  发布者:huita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09年8月份自A手里购入一套住房,上手是2005年离婚分割财产时办理的过户手续(原来的房产证是她丈夫B的名字,),但土地证未过户,我购入此住房后,于2009年9月份办理了房产证过户,但土地证过不了户,因为中间隔了一手,土地局不给办理,称必须要先过户到A的名下,然后才能过到我名下。在我的一再催促下,于2010年6月份,土地证才从B过户到A的名下。但因为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一直到2010年12月份,我去土地局咨询办理过户土地证手续事项,土地局的人说我当时过户房产证的时候没到地税局交税,后来去地税局询问,那里的人说要找到房子的原始发票,然后缴纳房屋差价20%的个税,可我又找不到发票,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问题补充:
刚才上网查了一下,好像交这个费用的规定好像是2010年下半年才出的吧,我过户房产证的时间是09年,当时的政策好像是满两年就免税的吧,象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按以前的政策办还是按现在的规定啊,晕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9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1-10 19:11
按现在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山东潍坊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90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633
安徽 合肥
人气:12229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4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39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9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