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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

广西-南宁 01-11 19:46  悬赏 5  发布者:人意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医生,我原和单位签了一份进修合同,进修时间是2007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10日,进修结束后回单位服务6年,但在2008年7月底单位就叫我回来上班。我现要到别的单位工作,原合同有一项违约赔偿是“进修回甲方服务,服务期达不到所规定的相应期限,应赔偿所剩余服务时间的工资总额(以调离时的工资为基数)”。
  请问:如果我违约,这项违约赔偿是否合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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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6:05
违约金计算方法规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可以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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