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蒙彦军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双方打架责任认定

云南-曲靖 02-06 22:39  悬赏 0  发布者:weinlv 给我留言  回答:(2)
前几天因为出租车强停我车前,导致我车辆无法移动,先后两次与对方商量挪车让行,结果发生口角,对方4人与我扭打在一起,情急之下我用棍子敲破了对方额头,缝针但为皮肉伤,我右眼圈被打破,右眼底淤血。想问一下这累事件的责任如何认定,我是否需要为对方垫付医药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6 22:54
答,协商处理。
追问:

目前他死赖在医院不出来,而每天找派出所打电话给我垫付医药费,协商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我一味的垫付,这就是个无底洞。警察虽然没有给出任何文件性质的责任认定,但话语间认定我为主要责任。这类的案子责任是否可以这样认定?对方四人我却是一人,情急之中还手伤人。在双方都受伤的情况之下对方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而我却被扣留在审讯室24小时后才开始做笔录,随后放出去医院检查治疗。个人觉得警方对此有一定偏袒嫌疑。如果我被认定为主要责任,随后可能会有怎样的处理结果?

回答:

答,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

回复时间: 2015-02-08 10:29
您好,他的伤情鉴定是什么情况,如果他一直这样,不行让他到法院告你吧,最好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7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76
重庆 江北
人气:393029
山东 菏泽
人气:21999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