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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认定

宁夏-银川 01-13 10:02  悬赏 30  发布者:znzcs 给我留言  回答:(2)
夫妻房产协议
XX处房产总价值37600元(约380000),男方与女方共同分摊房款每人190000,其中男方已付房款120000,欠房款70000,女方欠房款190000元。
协议一、若某一天男方和女方离婚,该房产将根据市场价各占一半财产权。
协议二、XXXX归女方所有,XXXX归男方所有。
协议三、家庭日常生活所用开支,男方和女方共同分摊,各自的经济收入归各自所有。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宁夏西夏区法院一审判决对该协议做了如下认定:该协议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约定不明确,且双方互有经济往来,对该房产购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该协议中的协议一、二、三应为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本院予以认可。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审法院对该协议的认定是否正确。
问题补充:
律师说正确,法律支持这样的约定,可是一审法院只对协议一、二、三做了认定,但是对协议中的:XX处房产总价值37600元(约380000),男方与女方共同分摊房款每人190000,其中男方已付房款120000,欠房款70000,女方欠房款190000元。这一部分不认可认为是男方已交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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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3 10:45
正确。法律支持这样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1-01-16 22:46
正确,婚后财产约定不明确,只能认定是夫妻共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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