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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问题

上海 02-08 16:55  悬赏 0  发布者:jc7797……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老丈人和一个外地再婚妻子有1套位于虹口区共有产权房但房子产证暂时只写了老丈人再婚妻子的名字,今年那个外地女人要在老家买房子给她儿子结婚,但她手上没这么多钱买房有急需要钱款买房就把她和我老丈人共有的房子比市场价少60万便宜卖给第三方,现在第三方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善意第三方要我老丈人搬家,我想咨询一下老丈人再婚妻子比市场价少60万便宜卖给对方我们可以单方面起诉她恶意转移财产要求法院撤销她和第三方的卖房协议要回房子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08 17:28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2-08 20:46
你好,如果你老丈人不同意的可以主张撤销交易
回复时间: 2015-02-08 17:36
你老丈人可及时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2-08 17:52
可以单方面起诉她恶意转移财产要求法院撤销她和第三方的卖房协议,要回房子。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2-08 21:13
1、你岳父有权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

2、起诉撤销期限为一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2-08 21:58
明显以低于市价进行交易,不符合善意第三方情形。
可起诉撤销该交易。
鉴于该房产已卖于他人,为防止再次发生产权交易,建议尽快诉诸法律途径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2-09 09:23
你好,你老丈人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处理。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5-02-09 16:47
1、你老丈人属于共有人;
2、房子明显低于市场价;
所以如果卖房未经过你老丈人同意的话,你老丈人可以起诉撤销该买卖合同。
立即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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