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陈宇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求助:我们只是想争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广东-珠海 02-11 16:37  悬赏 0  发布者:hzr1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求助:
在我母亲家乡家族那边有一块地皮,十多年前他们兄弟姐妹用那块地皮起了一栋几层的楼房,说好是连我妈在内的一共6兄弟姐妹分配每人一套房子,我妈其他兄弟姐妹当时都住家乡那边,所以他们每套房子都办理了各自的独立房产证,只有属于我妈的那套房子是用我外公的名字办的证,那是因为我们家很早就离开了家乡,移居到别的城市了,刚好那时没有时间回家乡办理,所以当时是先由我外公先以他的名字来代我妈办的证,而起那套房子的钱当时是以我妈妈其中一个弟弟先出钱,说好起好后,把钱还给他就可以了,后来我妈妈把钱还给了那个弟弟,有银行汇款记录为证,而其他兄弟姐妹也知道我妈都给了钱的,由于当时没有恰当的时间去处理把房子转回我妈妈名下,但实际上我妈妈已经给了起房子的钱,房子是属于我妈妈的,所以当时我外公在律师那边写了一份把这套房子赠予我妈妈的声明,由我妈其中一个哥哥和姐姐签了字代办理,,但后来我外公外婆都去世了,没有来得及办理转名手续,到现在我妈提出要转回自己名下的时候,居然有些兄弟变卦不肯承认,说是外公的房子大家都有份,埋没良心说我妈没有给钱这回事,我妈曾经把我外公写的那份声明去房产局办理,房产局又说要去公证处办公证,去到公证处,居然说外公去世了,这份声明是无效的,必须要那些兄弟姐妹一起再从新签字承认,才能办理。现在就是其中有些兄弟不肯签名承认。我想请求各位律师朋友指导一下,公证处这样做合理吗,之前我外公在律师那里写的声明,难道不算是证据吗,当时的口头承诺难道不算数吗,我们该怎么做啊,我们只是想争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盼望各位律师朋友能给我们指导,彰显正义,十分感激,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1 18:03
你好,口头承诺有效,但在诉讼中你要有证据证明。其次,在律师见证下写的声明,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是证明力有限,只有孤证,公证处不办理公证也是合法合情合理的。现在的情况下,我建议你只能搜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人是你母亲,然后拿生效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追问:

感谢你的指导,但我还想请教一下,应该如何搜集关于哪些方面的证据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