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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离职的问题

陕西-西安 01-14 02:10  悬赏 15  发布者:UFq2918 回答:(5)
我上个月十二号给写的离职申请,领导给我批到今年的一月十号,现在我拿离职物品移交单 可现在领导又说批不了 因为他们的原因 找了好几个理由不结工资 我该怎么办?已经批了一个月 后来时间到了又反悔我一名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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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4 08:27
    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1-14 09:1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已经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义务,您现在你随时都可以走;
    2,单位应当足额支付你拖欠的工资;
    3,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1-14 10:06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14 11:11
建议申请仲裁,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1-14 12:41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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