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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黑龙江 02-14 19:42  悬赏 10  发布者:ainih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结婚5年了,孩子现在30个月,现在想离婚。我们俩都有工作,在结婚后他外甥在我家住,我开始往家交500元,一直到怀孕,不交了。工资都自己花,孩子出生后,他给每个月给我2000给孩子买吃的用的等。我家的存款是婚后他打游戏赚的,我们住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不过有贷款,现在还没还清,也没有房产证。我想问下我能分到财产吗?还有我的孩子,他经常不在家陪着,一到家玩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去睡觉,但是孩子他奶奶时候看着的。这样我有机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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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4 20:49
你好,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2-14 23:36
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孩子小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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