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借我款,用房屋抵押,

辽宁-本溪 02-14 19:44  悬赏 0  发布者:于云红 给我留言  回答:(1)
借我款是一个人,还有夫妻两个人用房屋抵押,他家房屋是144平方,占地面积380.3平方,是农房,在一个开发区的城边上,我市城市户口,像这样的房屋法院不能执行吗?他家是三口住,现在还不在家,都去外地打工了,房子现在有他的父母住,还有他哥哥在那里住,现在案子在执行庭了,已经在执行庭四年了,就是执行不了,还有保人,都出去挣钱,就是不还钱呀!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14 20:55
你好,法律没有只有一套已经抵押的房产不能执行的规定,但实际中,执行涉及维稳等因素,执行比较困难,相关依据可以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90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02
辽宁 大连
人气:13644
广东 深圳
人气:20863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