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讨债要债咨询

江苏-苏州 01-14 18:23  悬赏 10  发布者:449169…… 给我留言  回答:(5)
姓张的欠了我家钱 ,我家找了要债公司的人,帮忙要债,签了合同,合同内容是:3天之内把姓张的交给要债公司的人,然后给要债公司的人15万,现在我家没在3天之内把姓张的交给要债公司的 ,要债公司的说没把人给他们,就问我家要15万,这合理吗,如果打官司 ,我家会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4 18:41
答:该合同条款无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4 19:16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1-14 19:44
合同无效,可以拒绝承担违约金的。
回复时间: 2011-01-14 22:23
你好,这位朋友,这个合同无效,你无须支付给他们这个钱款,他们也无权向你们索要,你们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实别人欠你们的钱款,你们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通过司法程序来正常要回。目前外面讨债公司基本是非正规的,所以他们一般会对你们进行敲诈。
回复时间: 2011-01-16 22:08
你们与讨债公司签的合同无效,你无须支付给他们这个钱款,他们也无权向你们索要,你们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实别人欠你们的钱款,你们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通过司法程序来正常要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