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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以定购协议上的2万为准,还是以他们开具的收据1万为准?

四川-成都 02-15 15:20  悬赏 0  发布者:51381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日签订了定购协议,约定定金是2万元,房款18万,约定25日前付清8万,次月再付9万元,但是我当时只有1万元现金,他们给我开具了一张1万元购房定金的收据,22号我叫朋友帮又我付了8万元,他们又给我开具了一张内容是:8万元购房首付款的收据,没有写里面包含另外一万定金,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买不起房子了,我也一直表态他们是可以另行销售房屋的,我也不知道他们的房子卖了没有。我与他们也一直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现在我要求退款,现在他们公司要扣我定金2万元,并口头方式说要扣我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1、他们没收我的定金是以定购协议上2万为准,还是以他们开具的收据1万为准?2、他们有权扣我的违约金吗?3、定金我是再也要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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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02 13:29
1,首先你要确定你所说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但不管是订金还是定金都是要以签订的协议为准的。
2,你单方面的违约,对方是可以扣除你的违约金的。
3,如果是定金那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是订金那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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