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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肇事人逃走,肇事人的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04-23 14:37  悬赏 0  发布者:朦胧的人生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舟山 回答:(3)
我在上班的路上在单位的大门口被电瓶车撞倒,导致脚伤经脉,韧带损伤,之后和肇事人来到他的单位,而且与老板通话后,告诉我等他回来处理(当时他不在单位,在外地)今天去厂里,得知肇事人已经走了,请问肇事人的单位需要负责吗?来承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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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23日 16时00分
与单位无关。单位不用赔偿你损失。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3 15:05
单位不承担单责任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4-23 16:13
单位没有法定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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