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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实行6年可否享受养老保险

天津-宁河县 02-17 23:00  悬赏 0  发布者:189200…… 给我留言  回答:(12)
由22年企业单位转入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10年在事业单位上班期间因朋友欠钱不还冲动之下造成6年实行,还有2年就退休了,单位要求开除工职。有没有相关文件?影响正常退休吗?余下的2年能否自己交。可否有解聘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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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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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2-18 05:58
不影响。
追问:

不影响,有相关文件吗?单位要提供一份相关文件。我该如何办理?能详细些吗?

回答:

单位必须依据相关规定来处理,这个依据文件应该由单位提供而不是由你们来提供。

追问:

您知道国家的最新文件吗?单位的说法会影响到他正常退休,让家属找最新的国家政策文件。谢谢了。

回复时间: 2015-02-18 14:08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 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2-19 00:53
具体询问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5-02-21 21:51
如果一直是国家干部身份 没交过保险 判了刑就什么都没有了
回复时间: 2015-02-22 01:02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因为您受到刑事处罚的,单位依法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有依据可以查询,这个不存在大的异议。
其次,关于退休问题。我国的退休制度目前只和年龄挂钩,到达退休年龄并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到达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此待遇。
再者,单位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意味着将停止与您的社保缴纳义务,但是养老金作为您的个人财产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无法剥夺的,所以自己可以继续缴纳。
最后,最有的可能就是单位不服务当事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视为已经缴纳养老保险,因而造成您个人认为自己也不能缴纳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之前的缴纳也被作废。这个担心应该最为主要。

不必的:
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第二,服刑期间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间,无论是服刑者本人还是亲属,都不可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因为根据社保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满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满并且退休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后可以累加)来领取相应金额的保险金。

    第三,对于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在退休时就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退休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需要深入交流可以加我好友的
回复时间: 2015-02-18 11:34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是 开除)。2、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正常退休。3、余下的2年,你可以找工作单位缴纳保险,也可以自己个体经营缴纳保险。4、你刑满释放后,应该找到你的劳动人事档案,然后到乡镇街道政府或者劳动局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卡。
追问:

事业单位只给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项,养老保险没有给上说事业单位视同上,现在有文件规定吗?不归零一说吗?没给上算视同上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确定余下的2年能自己交吗?

回答:

1、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不需要文件,全国都是一样的。2、剩余2年 你可以自己缴纳的,具体办法可以和劳动局或者基层政府协商。

回复时间: 2015-02-18 14:1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其次,原用人单位可以以您触犯刑事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如果您被追究刑事责任,原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
      再次,关于退休问题。目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能缴纳保险,待刑满释放后,可以自己补交至退休,然后可以享受正常的养老保险待遇。
        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第一,服刑期间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间,无论是服刑者本人还是亲属,都不可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因为根据社保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满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满并且退休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后可以累加)来领取相应金额的保险金。
      第二,对于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在退休时就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退休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总之,您不要担心,可以个人缴纳,然后享受养老待遇,请您放心。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加好友联系。
追问:

主要是事业单位不给上养老保险视同上,只给上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种情况能自己继续交吗?

回答:

您好,自己可以继续缴纳,这个没有问题,如果满意还望采纳

追问:

去劳动局问了,事业单位分为3种 全额事业编、自筹自支编、差额编。我属于差额编不给上养老保险,单位开除后10年的事业编制是否作废了。劳动部门也不清楚这种情况怎么办?说有可能就作废了,事业单位不适合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处理?请专家想想有无事业单位差额编的相关政策。很着急。

回答:

您好,至于具体规定,我会尽量帮您搜索,但是,可以跟您说,服刑人员以前的社保并不因此作废,即使未缴纳满十五年仍可以继续缴纳,所以,社保局拿不出必要的书面答复,您就可以补缴,如果不予补缴,您可以起诉社保局。如果满意还望采纳,后期有问题可以加好友联系。
您好,帮您查找了,没有针对差额编问题的相关政策,但是养老保险针对对象不会根据这个受到影响,您可以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然后要求单位办理社保缴纳问题。

回复时间: 2015-02-18 15:08
可以自己缴纳。犯罪的可以开除。去社保核实下。
回复时间: 2015-02-19 00:01
可以要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5-02-19 11:28
您好!
首先,您虽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但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劳动合同法规定,您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被单位开除是合法的。
其次,你虽被开除但不会影响您退休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您需要补缴余下2年保险费。
最后,建议您到社保局,办理自由人后补缴,到单位及主管机关或人才中心调取人事档案后,办理退休手续。
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疑问,可追问或加好友。顺祝春节快乐!
我的补充: 2015-02-19 16:42
有一个部门规章,您可以参照适用,具体应以社保部门文件为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文号:综治委[2004]4号
颁布日期:2004-02-06 执行日期:2004-02-0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自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当前,我国就业压力较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术;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好逸恶劳的恶习很深,加上社会上对他们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因此,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尽最大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分解,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和指导,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更新观念,适应国家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积极探索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途径。注意总结新经验,不断拓宽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就业市场化、社会化。要在帮助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的同时,制定并落实积极的政策措施,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或临时社会救济。

(四)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将社区就业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一个主要渠道。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在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

二、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行扶持政策

(五)监狱、劳教所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方针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即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掌握出狱所后基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常识。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监狱、劳教场所管理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刑释解教人员参加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七)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八)根据中办、国办《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999]17号)中“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的为刑释解教人员作过渡性安置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扶持其发展”的规定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税收扶持。

1、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40%以上的,由安置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市(地)司法行政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税务部门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各市(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会同财政、税务、工商、司法行政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年审。经年审合格的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凡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实体的资格,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应当接受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禁止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所需的业务经费,各级财政要列入年度预算。

三、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和社会保障

(十)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十一)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十二)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回原籍居住地后,应及时落实责任田(山、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司法所和民政办报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04年2月6日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司法部、 公安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追问:

去劳动局问了我属于事业单位差额编不给上养老保险视同上,开除后是否就作废工龄了,有相关文件吗?

回答:

不应当作废工龄,工龄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要有证据证明你工作过。余下的你需补交到60周岁,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具体文件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望采纳。

追问: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没给上养老保险只给上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那能视同上养老保险吗?在事业单位已经工作10年了想接上十年工龄然后自己补交余下2年直至退休。劳动局说事业单位没给上就不能视同上,企业单位都给上可以算。我该怎么办?为此事很着急。

回答:

那仲裁后,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5-02-20 00:42
可以自己交的
回复时间: 2015-02-22 01:19
不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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