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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男方应不应该给女方物质补偿

山东-济南 04-23 19:25  悬赏 10  发布者:天涯菜鸟 给我留言  回答:(1)
两人离婚后,男方作为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方,是否应给女方额外的物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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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3 19:3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你说的额外的物质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出于道德你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给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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