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公租房承租人过世,其不在此居住子女有无权利承租此公租房?
北京-大兴区 02-20 13:42 悬赏 0 发布者:荣荣rong 给我留言 回答:(8) 公租房承租人过世,其子女均不在此房居住。其中的一个子女,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承租该承租房,承租是否合法有效?其他子女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问题补充:
原承租人过世时,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此房内。变更承租人后,该公租房转为产权房,其他子女有何权益?如何维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13:48
你好,按规定只有其他公租房内居住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确定一个人为该房承租人并进行变更登记才有效。
- [北京-海淀区]
- 徐卫东律师
- 11309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14:19
你好,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才可以
- [北京-东城区]
- 朱孟喜律师
- 165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14:52
如果变更了承租人 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如果购买 变为私产房。争取的机会就更小了
- [北京-朝阳区]
- 赵江涛律师
- 905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15:05
要看怎么转为产权房
- [北京-朝阳区]
- 怀向阳律师
- 3779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16:59
你好,变更承租人的手续问题需要与房屋的产权方协议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0 21:19
一般不可以的
- [北京-朝阳区]
- 李建成律师
- 9667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1 17:57
你好,可以与房屋产权方协商解决的
- [北京-朝阳区]
- 赵剑律师
- 1615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2-25 19:30
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公房承租人过世承租人親儿子户口不在该公房是否可以承租如果可以 6个回答0
- 老人过世后,公租房改承租人(子女之一),拆迁所得算遗产吗 15个回答0
- 承租公有住房,承租人过世,其子女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14个回答0
- 公租房的承租权的转让问题(子女户口都不在北京) 1个回答0
-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房承租人的子女如何要求继续承租?其他子女 4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洪静)(2024-03-16)·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就是监护人了吗?
- (李保忠)(2023-11-22)·住宅加建电梯,如果损坏了反对加建电梯者的专有部分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吗
- (姜万东)(2023-08-22)·2006年的全额集资房能算福利房吗(划拨土地)?
- (金立强)(2023-08-0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问题 2020年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原有面积加上昨晚其他补偿共计约15w
- (张亮)(2022-10-28)·农村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