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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店里无故有人死亡,作为旅店经营者是不是就应该负赔偿责任?
云南-楚雄 02-25 12:48 悬赏 0 发布者:柯晓毅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家里是经营旅社的,就在年前,突然有一人自然死亡(经法医鉴定)在旅店里,我们发现以后,当即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随后就有办案人员来处理,我们也按照公安民警的要求,按时按质的上传与登记个人信息,就是想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不会被别人坑钱,不必麻烦,可是据当地派出所说,出了这种事就得出钱,本想出于人道主义,出点钱就出点钱,出点安葬费应该就可以了,没想到对方的子女听到这消息,竟又向我们要钱,之前去殡仪馆的费就是我们出的,后来又和我爸要了一万块钱,今天还想要钱,我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只要旅店里死人了,就得出钱买经验,就得被别人坑钱,人家说给多少就得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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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2-25 13:37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从事住宿经营活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已经按要求进行了身份登记,如果死者的死亡和你旅馆的设施不存在因果关系,你旅馆就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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