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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可否让我顺利毕业?

安徽-六安 02-25 14:56  悬赏 20  发布者:rlenla……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体能测试不合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说明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不准毕业,只有结业。
但是上规定: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请问我是否可以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其准予我毕业?
问题补充:
上面没写清楚:
高等教育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请问我是否可以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其准予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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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25 14:59
按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追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与高等教育法 冲突,高等教育法应该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效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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