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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管不利,一级护理病人于护士站旁自缢,长时间无人发现,医院责任?

北京 01-17 00:24  悬赏 0  发布者:a11701…… 给我留言  回答:(6)
病人处于一级看护,当天第一次做腹腔化疗,无轻生前兆,
晚11时左右于医院护士站旁自缢,发现时病人已无生命体征,
全身冰凉,医院监控设备不全,无影响记录,请问,医院应付哪些责任,
逝者家人可获哪些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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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7 08:13
医院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7 09:04
你好,医院负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7 09:07
医院属于管理上和看护上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1-17 09:07
如医院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7 10:15
对于一级护理的病人,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和防护职责,是需要承担一定过错的。如有陪护,家属也有一定的责任。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这方面有相应的判例。
回复时间: 2011-01-18 08:33
医方管理不到位,有明显过错。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无劳动能力老人赡养费等。建议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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