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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婚姻和睦协议》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02-26 15:16  悬赏 5  发布者:时空南华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
由我岳父撰写《婚姻和睦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为了家庭和睦,培养好后代,同甘共苦,共享幸福,白头到老,共创协议如下:
一,男女生气发生口角,不得说出"离婚"二字等的词语,不得分居,不得离家出走。
二,如双方生气,发生口角不得打人。
三,两人工作地点商量确定,两人同到一个城市做工,哪里工资高就去哪里。
四,尽早生育二胎,无论生男生女双方不得有不正当看法与做法,如双方身体有困难尽快治疗不得说出不真的语言。
本协议二分,具有法律效力,违者造成离婚的,不得分共同财产。
男方:XXXXX
女方:XXXX
中间人XXXX, XXXX
                                                 2013年12月30日

我老婆与我发生口角生气,抛弃两个月大的儿子,离家去走,一直未归。按照《婚姻和睦协议》她已经未婚协议第二条,如果离婚,请问按照协议是不分共同财产。请问我与我妻子诉讼离婚,法院会按照《婚姻和谐协议》,离婚时候让他不分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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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2月26日 15时24分
法院当然不会这么判了。
追问:

法院会怎么判?

回答:

不予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为什么?当事人都签字确认的呀,上面都写了有法律效力的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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