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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满18岁抢劫杀人

 04-24 15:34  悬赏 5  发布者:jijvre……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1)
我的女儿被两个17岁左右的青年人残忍的杀害了[是抢劫杀人].民事方面我应怎么追诉'从那几方面追诉,能不能追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得计算方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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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24日 15时36分
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有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计算标准按山东省发布的标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完整答案
评论者:陆景柱律师
时间:2009-04-25 09:17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法庭审判时会主持调解,最好还是委托律师。
评论者:张元江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5-07 22:50
刑事案件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有规定。但即使如此,其他费用的赔偿也不会少。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当然生命无价,多少钱也换不回你女儿的生命,望你节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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