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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到期,未续签。现在房客不租,这样是否合理?

上海-黄浦区 02-27 20:49  悬赏 0  发布者:wytx99…… 给我留言  回答:(2)
1、合同到期,未续签。房客又住了几个月,现在房租到了。未按原合同提早半个月通知我。我想从押金中扣除15天房费当损失。其余退还。这样是否合理?


2、或者是:因为原合同说明房租季付。现在房客,只想再付一个月住。但是我不肯,要么季付,租到后,退还所有押金。如果非要租一个月,从押金里扣除7天房费当损失。从来没租过一个月,最少季付。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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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2-27 20:51
你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追问:

出租方提的要求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5-02-27 21:10
不合理,可以协商处理。
追问:

这样不算原合同,默认续约的吗?别的租客都当默认续续一年。嫌麻烦,都没续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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