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建新  朱建宇  吴亮  
已解决问题

提成被扣

 03-01 09:48  悬赏 0  发布者:taotao……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2)
我是做会计的,我的工资是基本工+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各种补贴+业务提成,业务提成10%老板的意思是年底一起发放,每月提成多少在工资条就反映个金额,但是去年11月因我在业务上有失误为由被公司辞退,到现在这部分提成都没有给我~现在我可以追逃这部分金额吗,还有公司这么多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开始1年多社保也未帮我保起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01日 10时06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本案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再次,本案中,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及提成,且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如果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且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提成,且可主张要求补缴社保。
       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以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工作服等证据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您可以收集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即可;
3、劳动仲裁申请书;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追问:

具体工资部分是按基本工资提出补偿,还是看每月发放工资补偿,1年前工资是经过银行转帐发票当是不是公司名义是私人了,银行明细可以支持确定工资金额吗,还有提成部分公司又是每年发现金给我的虚签字领取,而平时公司工资提成工资条没有书面文本如何提供证据好??

回答:

具体工资应当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为准,不是基本工资,关于提成部分,您可以主张,到时仲裁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只要你能证明您前十二个月基本工资即可,然后按照平均工资主张,这个平均工资并非您实发工资。

追问:

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以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工作服等证据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您可以收集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即可;
这部分证据是照片好,还是最好有原件或者复印件好,工作证有但是上面没有公司公章~有实际发票的工资表复印件但是没有签名,这可以不可以当参考,因为我是做会计公司内部财务方面我也有接触,这样的材料可以当证据吗!,这是我最后的疑问麻烦律师回答一下!!

回答:

您好,作为证据来说,最好是原件,如果没有原件,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所有证据都是需要质证,因此,如果对方对相关证据存在质疑,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只要您能证明或者用其他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即可,不必太拘泥于盖章不盖章,不盖章对方认可或者无异议都可以,只是证据有瑕疵需要其他证据辅助而已,如果满意,还望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1 10:13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承德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苏州
人气:20807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3764
河北 承德
人气:453
河北 保定
人气:429399
福建 莆田
人气:21034
福建 莆田
人气:574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