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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

黑龙江-鹤岗 03-01 19:52  悬赏 20  发布者:王情素 给我留言  回答:(4)
四人开公司虚开发票2000万,我是3号人物,干到一半就不干了,涉案金额1500万。公诉机关建议量无期徒刑。是否过重,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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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2 02:39
需阅卷再定,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
回复时间: 2015-03-02 09:55
如果不考虑其他情节,仅根据数额判断,可以判无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5-03-02 14:16
建议给你判无期,你怎么在这咨询呢?取保?
回复时间: 2015-03-10 12:49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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