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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浙江-杭州 01-18 11:37  悬赏 0  发布者:穆扬清 给我留言  回答:(8)
甲喝酒滋事,经过乙家(乙家院子中间是路),乙当天有事,路不是很方便。甲推到东西,先动手打乙,没打到,接着推到乙,接连好几次,乙倒地擦伤。乙气急,随手拿棍子打伤甲,甲接着也拿棍子打伤乙。经人劝架,暂停后。甲又气急几次推到乙老婆,按头敲打,致使乙老婆轻伤。甲儿子报警。此前甲经常对乙滋事,威胁要拆乙方房子。
   如要打官司,如何处理,谁的胜算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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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18 21:56
按各自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8 11:43
你好,双方都有过错,各自对自己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18 11:43
甲致使乙老婆轻伤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回复时间: 2011-01-18 12:01
不知乙家是否报警,如报警建议乙被打人作司法鉴定,如是轻伤应追究甲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看病就医的费用等);另如是轻微伤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祝顺!
回复时间: 2011-01-18 12:31
建议报警,甲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1-01-18 15:51
各自对自己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1-21 12:56
诉讼成败的关键是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1-22 17:17
应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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