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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他人的法律工作者简称:忽律

江西 03-03 13:27  悬赏 0  发布者:xiaoz7…… 给我留言  回答:(0)
百度搜索忽律有两种意思:
一、鳄鱼的一种;
一种有剧毒的四脚蛇,它生性喜食乌龟,将猎物吃剩一个空壳后钻入其中,冒充乌龟,看起来温顺无害,一旦有猎物靠近便发出夺命一击,直接致其死命。

梁山好汉中有一位“旱地忽律”即在陆地上的鳄鱼:鳄鱼是一种善于伪装偷袭的动物 ,是形容朱贵的阴险狡诈;朱贵的弟弟叫“笑面虎”朱富,顾名思义,可以想象这两位兄弟都是表面人畜无害,但喜欢背地里捅刀子的人物。
现实中不缺少忽悠当事人的法律工作者,仗着受害者法律知识淡薄驱迫他人从而达到私利。扰乱司法市场公信体质!
问题补充:
基层法律工作者网上个人资料信息称是律师!
这样能当证据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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