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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跟老公协议离婚,孩子跟他,我要求二十万。他不同意,他说十万以里可以

北京 03-04 18: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本来想跟老公协议离婚,孩子跟他,我要求二十万。他不同意,他说十万以里可以,说让我去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公平些。2010他在北京贷款买了套房子,一直在还贷,一月差不多还7000。车也是婚前买的,我们2011年领的结婚证,现在的存款也不多估计有15万,我要二十万如果法院起诉离婚胜算的把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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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4 18:41
房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3-04 18:43
你好,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3-04 18:44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5-03-04 19:47
依法离婚 要均分财产。所以你计算一下 多多少合适
回复时间: 2015-03-04 22:29
你好,离婚时可以要求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可以要求分割,自己可以估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5-03-05 07:24
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内财产,并且对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你也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3-05 07:52
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3-05 08:35
您好,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复时间: 2015-03-05 09:22
房产的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涉及的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协商结局,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3-05 10:00
您好,建议诉讼解决,婚后财产均分,房子增值部分均分
回复时间: 2015-03-05 11:09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存款及房子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均分。
回复时间: 2015-03-05 17:25
你好,如果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是老公,但婚内还贷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车子与你无关。
      存款有15万也有你的半。对方如果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对方给你十万是有些少。
     详情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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