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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认定

浙江-嘉兴 01-19 14:28  悬赏 15  发布者:KFf8437 回答:(2)
亲爱的律师,你好。我是离异的男士,在农村有宅基地。现在宅基地可能面临拆迁。3年后才能分到商品房。拿到房产证。明年我可能面临再婚,怎么做,才能将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在上一轮的咨询中,有律师让我做财产公证和将财产赠与母亲的行为,但是,我现在还没有商品房,如何赠与和公证?宅基地即使公证了。3年后变商品房了。可能还是属于夫妻共有吧?希望进一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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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9 14:53
因拆基地拆迁而分得的商品房,无需公证,也是你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除非你将配偶名字写到产证上。
回复时间: 2011-01-19 15:57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还是与再婚对象签订协议为宜,如果婚后拆迁,有一部分拆迁安置权益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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