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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

内蒙古-乌海 03-05 15:38  悬赏 0  发布者:XDHWZG 给我留言  回答:(2)
张陆平系中铁公司离职职工,从2007年起,张陆平在中铁公司抵押房产院内开发住宅楼,,因缺乏资金用中铁公司房产抵押借款,借贷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张陆平并将房产证原件交给出借人保管,抵押合同约定1个月办理他项权利证,否则中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结果至今没有办理他项权利证,由于借款没有偿还,诉至法院。张陆平法庭陈述借款与中铁公司无关,抵押合同公章是他自己伪造的,借款是他个人行为,他愿意承担刑事诈骗责任。另查中铁公司从2007年至今有不同的多枚公章在使用,且多枚公章都与抵押合同公章不符。房产证是真的,产权是中铁公司的,请问这种情况中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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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5 15:39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3-05 16:27
要鉴定公章到底是否是伪造的,如是伪造则中铁公司无责。如公章是真的则中铁不能免除责任。
追问:

没法鉴定,如果中铁公司有不同的多枚公章在使用。就是一样,中铁公司也会说是假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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