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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37天后无罪释放了,派出所还要让我们做取保候审?

浙江-温州 03-07 00:00  悬赏 5  发布者:songy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有一个人指认他盗窃罪,在关押37天以后检察院没有下逮捕通知后释放,在释放之后当地派出所为什么又叫他做取保候审?请法律相关人员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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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7 10:54
证据不是很充分,但不撤案,继续侦查
回复时间: 2015-03-07 00:09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如有进一步问题可联系本律师,希望本律师能帮助你一起解决你的困惑
【该问题由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王越华律师为你解答】
追问:

案情是检查院因为证据不足,未签逮捕,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拘留37天后而释放后派出所要求犯罪嫌疑人做取保候审!请问王律师这种情况是何原因?

回复时间: 2015-03-07 09:17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情况
追问:

案情是检查院因为证据不足,未签逮捕,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拘留37天后而释放后派出所要求犯罪嫌疑人做取保候审!请问王律师这种情况是何原因?

回复时间: 2015-03-07 09:19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
追问:

案情是检查院因为证据不足,未签逮捕,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拘留37天后而释放后派出所要求犯罪嫌疑人做取保候审!请问王律师这种情况是何原因?

回复时间: 2015-03-07 11:23
没有下逮捕,所以只能办理取保候审。
回复时间: 2015-03-09 10:21
您好,因证据不足,继续侦查,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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