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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受害人认证

江苏-苏州 03-07 17:08  悬赏 0  发布者:彼岸花开20……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工地意外受伤了(肋骨断了5根并在县级医院接受相关的治疗),应该属于人身损害,没有及时和保险公司说,公司买的有集体意外险(具体是哪个保险公司的就不清楚了),出院时所有的收据和入院证明都在公司的包工头那里,现在那个包工头要我们去那边做相关的证明(因为他们要报销,还扣押了我们3000块钱工资),我问过泰康人寿,他们那边不需要证明(其他保险公司不清楚),为什么包工头需要让我们去证明,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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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7 18:19
及时报警固定证据,
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
最大维护权限,
具体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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