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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密协议条款的事. 

山东-烟台 01-20 15:54  悬赏 5  发布者:bsQ4585 回答:(2)
我在上家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辞职了,但是我当时保密协议没有拿,也没看过上面有什么内容,上面只有我的签字和手印,没有公司的公章,也没有法人签字,刚碰上以前同事,他说那份协议他看过,他说保密协议里没有关于补偿的内容,这么说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同事说如果老板真想使坏,她可以自己在最后手写上补偿金条款:约定在辞职一年或者某段时间后才给我补偿,这样的话我就没辙了,也不能去同行了,这样也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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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0 16:03
看怎么手写 填写还是加写,加写的你可以提异议,比较容易证明无效,但填写的比较难证明。
另外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一年后给。
回复时间: 2011-01-20 16:28
只要不透露单位保密事项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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