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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感觉协议内容不公,能否有机会补回

山东-济宁 01-20 16:20  悬赏 10  发布者:oaw8632 回答:(5)
夫妻二人婚后生一对双胞胎女孩,孩子已经上小学,女方不堪忍受男方醉酒后的折磨,上周夫妻去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结果,离婚后的实际生活状况却是女方仍负担着两个孩子的抚养,财产上也有分割不均,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和儿童的成长,是否还有机会取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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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0 19:46
有机会。
1、协议后一年之内去法院起诉分割财产;
2、孩子抚养问题可随时另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1-20 16:34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回复时间: 2011-01-20 16:38
答:1、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重新提起诉讼;2、不予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1-20 18:41
你好,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就财产分割问题重新提起诉讼,孩子原则上一人一个,如果一方不抚养孩子的话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1-21 08:45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给对方要抚养费,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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