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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农村宅基地修房5层,因还贷款卖其中两层,请问这买卖有校么?

四川 03-10 15:08  悬赏 0  发布者:xiulan 给我留言  回答:(0)
1994年我在农村宅基地上修房一栋,共五层。在1999年因还贷款无钱卖掉其中两层,当时是集体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到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分割办了房产证,备注里注明是地上建筑物。在2006年政策变化,实行村改居,村上把土地转让给我个人,2007年初我找了当时的买房人要求付土地款并把土地证分给他,他不理。在2010年我们组要旧城改造,按房子面积赔偿3900元/平米(这中间包括了土地价格)。买房人又拿着房产证去村组签了还房及补偿协议,我认为不公平,他们占有了部分我的(土地价款)利益。我能要回土地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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