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纠纷

山东-潍坊 03-10 16:05  悬赏 0  发布者:潍坊东郭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0)
袁业宏、马欣芝夫妻二人,膝下6个子女,其中4男2女。袁业宏于1998年3月去世,马欣芝于2006年(大约)去世,
长子袁昶庆于2009年去世,袁昶庆是膝下3个儿子。
1992年袁业宏原祖业房产84平方米拆迁,经过协商,由长子袁昶庆全额缴纳拆迁款,房产归属袁昶庆所有(因为长子三个儿子,其他兄弟都是女孩),拆迁后分的房屋2套,一套直接确权袁昶庆;另一套颐园小区10号楼1-302由袁业宏夫妻终生居住,当时为了适合老人居住,要个好楼层,经协商房权证写马欣芝的名字,房权证由袁昶庆保管,并且将袁昶庆两个小儿子的户口落到该房名下,等老人终老之后该房过户到袁昶庆名下。当时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任何纸质文档。
2004年12月,袁业宏小儿子袁小庆以赡养老人为名搬到颐园小区10号楼1-302居住,事实是袁小庆自己木材公司的房屋拆迁,他没有要回迁房而是要的拆迁款,他没有地方居住才搬回到颐园小区10号楼1-302,直到2014年年底袁小庆自己购买了房屋才搬走。2014年下半年袁小庆找到大哥袁昶庆的三个儿子要求他们放弃产权,将颐园小区10号楼1-302房产过到他的名下,三兄弟不同意,袁小庆就让他的其他四兄妹作为证人将大哥的三个儿子告上法庭。
请问袁小庆的其他兄妹可以作为证人吗?据说他们于2004年每人收袁小庆5000元人民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2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