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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婚姻离婚赔偿

山东-济南 01-21 20:04  悬赏 20  发布者:4481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朋友结婚不到5个月,现在女方因为感情问题,现在提出离婚,请问像这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结婚时的礼金吗?可以返还百分之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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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1 20:14
答:结婚时间不长,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可以主张全部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1-21 20:1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1-21 20:2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看你朋友的情况如果是第三种的话,才有可能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1-21 20:25
可以要求返还绝大部分礼金!
回复时间: 2011-01-21 21:19
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1-21 21:22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1-01-24 14:51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看你朋友的情况如果是第三种的话,才有可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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