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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河北-邯郸 03-12 00:45  悬赏 30  发布者:铁手丹心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商场租了一个柜台,签订了合同,合同到期,不想继续续约,入场前交付了两万元质保金,有商场开据的收据和质量保证金审批表,合同里面并没有明确标注质保金退还日期。但是商场说要一年以后才能退还保证金。我想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商场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一个做小本生意的人,没人没钱没有关系,怎么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求好心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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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2 10:47
具体的看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5-03-12 22:11
合同到期后,没有财产损失应当退还的,实在要不回来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回复时间: 2015-03-12 09:30
质保金相当于押金,在确认柜台没有毁损的情况下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3-12 10:20
合同到期后 租用的柜台没有损坏的情况下 质保金就应当退还 先固定证据 可自带上租赁合同和收据质保金审批表等相关证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3-16 15:49
你好,关于质保金的退还日期,因你们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合同到期之后,在确定柜台等财务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返还,如其一再推脱,协商不了的话你就只能诉讼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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