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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04-28 14:17  悬赏 10  发布者:xzc10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1、房产证已办好,但因公共地方被邻居占用,且在我房子墙上打很多眼,因此与房主一直未交房验房,我是否可以以验房不合格要求退房或换房,
2、由于未验房未交尾款,房主不把房产证给我,我是否可以以房产证丟失申请补办房产证,此房产是否在房管局有备案?
3、上次因邻居侵占公共地方,房主以我名义上诉法院(因房产证是我的),且房主要求我写一份证明,证明我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此案,法院判决对方补偿7000元给我,律师费用房主要求从其中扣除2000元(律师是房主请的),他扣除理由是说我出具了委托证明,是否合理
4、以上由于在写合同时并没有想到这些,因此在合同中没有做说明
4、请律师逐条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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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芦睿律师
  • 电话:18680678273
  • 2013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28日 14时56分
1、如只是墙上打很多眼,并不影响你住房子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所以不能要求退房或换房,你可以要求房主或与邻居协商恢复原状;2、等第一个问题解决第二个问题自然解决,申请补办实属不妥;3、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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