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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山东-潍坊 03-16 10:08  悬赏 0  发布者:亮哥很忙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95年母亲想买房子,因钱不够给打儿子打电话,大儿子给寄了一万,有证人证明这钱,买房花了一万,但母亲自己拿出一千,三女儿拿出三千,买完房给大儿子反回四千,也就是大儿子花了六千,2005年母亲因房屋年久,从新翻修花了四万,二儿子拿出两千,四女儿拿出三千,三女儿拿出五千,剩下的钱是母亲贷款出的,2015年也就是现在房屋拆迁,母亲要卖房,钱该怎么分,大儿子应该分几成,要理性不要感性,买房时大儿子出了六成,卖房大儿子要里面百分之六十的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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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6 10:49
无特别约定的,看登记,由登记的产权人决定
回复时间: 2015-03-16 10:27
你好:不合理,是母亲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5-03-16 11:15
房子是你母亲的财产,子女出钱的,只享有债权。如果母亲同意,可以将房产分割给儿女。
回复时间: 2015-03-16 12:21
不合理,谁都没有权利要
回复时间: 2015-03-17 20:41
不合理,房子应该是房主有权决定分、怎么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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