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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云南-玉溪 03-16 20:37  悬赏 0  发布者:aice1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同事做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借给了他的朋友15万借款,借款人签了字还盖了当时他开的厂的公章。现在厂已转为他人,借款人也找不到,可以直接告担保人吗?这个担保人时效公过期吗?与诉讼时效一样是2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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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3-16 20:59
可起诉债务人与担保人。
回复时间: 2015-03-16 20:54
担保责任是半年(从还款期限起算),如果特别约定按约定。可将担保人和债务人及公司一起告。
我的补充: 2015-03-16 20:55
需要帮助可与律师直接联系(18087113996)
追问:

半年的是一般担保吗?我的借条上签的字可以算为担保连带责任吗?那就是2年吗?
公司已查不到了转为其他人了,可以只告担保人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被告最好都告,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5-03-16 22:25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规定不同,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保证期间是否已过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需要结合你们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来进一步审查确认。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联系电话138 8776 9126。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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